今后,我省将建立推进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奖惩制度,对防治不力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实行约谈。明年,省城工地百分百要建车辆冲洗台。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日召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明就全省控制和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情况作了报告。
制造扬尘却难以处罚
李明介绍,目前造成建筑施工扬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监管有缺失。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监管内容未覆盖扬尘管理,施工扬尘污染监测工作一直未开展,且现场检测难度大,导致扬尘随时可以发生,监管不能实时发现。
另一方面,从立法层面看,法制建设不完善、不系统,导致建筑活动各方责任主体在扬尘治理上的责任容易缺失,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实施处罚。
建扬尘综合防治体系
李明表示,到“十二五”期末,我省将建立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到2017年,全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PM10平均值较2012年下降百分之十以上。
其中,到2015年,全省施工现场外立面防护,围挡,车辆冲洗台等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合肥市建成区达到到很高。其他市建成区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75%以上;建成区适宜机扫的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房屋拆除工程金属或硬质材料围挡达标率达到满分,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达到环保要求。
同时,我省将强化建筑施工和房屋拆除扬尘污染防治。严格开工程序,凡建设单位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未按要求设立扬尘治理费用专用账户,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格防治措施,凡工地围挡、道路硬化、安全网设置、车辆冲洗设备等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